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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试运行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位于汕头市金平区湖兴路72号(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6°40′51.628″,北纬23°26′10.15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拆除原有工业厂房,新建1幢2层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占地面积2688m2,建筑面积4432m2。项目西侧为月发彩印、更新彩印,南侧隔区间路为昌兴印务,北侧为金南华食品,东侧为沿街商铺。项目从事生产、销售:包装材料,年生产塑料薄膜289吨。
本项目于2021年7月21日取得《关于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金建〔2021〕49号)。
二、建设概况
本项目于2021年7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1年12月21日竣工。本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所需供电、自来水等公共设施均利用市政已有系统,能满足生产需求。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中的要求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所需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现已达到了同期投入运行的条件。
三、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不产生/排放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放至汕头市北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至西港河。
(二)废气
吹膜、流延工序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收集后经“三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条16m高排气筒G1有组织排放。
项目生产车间密闭管理,并保持车间进出口位置等所有开口处均处于负压状态,物料储存、转运、输送过程密闭,减少VOCs的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有:主要噪声源采用优先选购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措施;厂区设备合理布局;通风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员工管理教育,搬运货物轻拿轻放;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相关物资单位处置;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本项目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域、设置危废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区域地面做了水泥硬化处理;危废间地面做了水泥硬化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设有相关防泄漏措施。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本项目已配备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四、环保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试运行有关准备工作已到位。
五、试运行起止时间
基于上述情况,现拟定该项目于2021年12月23日进行试运行,特此公示。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应钦
联系方式:13903097804
汕头市金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2日